怎么理解自然人和非自然人

我想和朋友开一间公司,申请表上有写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字眼.
请问,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这两个词.
1.如果以自然人注册,就是以我个人名义投资,那我就成了法人,法人就是非自然人.如果破产要自己个人拿钱出来的?
2.如果以非自然人(即法人)注册,就是指以前有开公司,以这个公司的名义投资,如果破产就清新公司和旧公司的盘抵债,不用自己个人拿钱出来?

谢谢!

第1个回答  2018-10-27

自然人:在自然条件下出生,自然人和法人是民事主体。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下作为民事主体存在的人。他代表人格,并代表他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权利。

非自然人基本上是指: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上有两大类主体:自然人和法人,其中自然人是也叫公民,所有公民都是自然人,但并非所有自然人都是特定国家的公民。公民属于政治学或公法的概念,拥有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称为公民。

在我国,法人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会法人和社团法人。

从主体来区分,所有的企业就可以分为自然人企业和法人企业。

对于自然人企业而言,最终承担企业所有管理职能和经营风险的就是企业的所有人,作为自然人,对于企业的发展负有无限责任(比如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假如当一个企业破产清算时,如果是自然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债务话, 那么他必须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而对于法人企业来说,只要企业的资产全部清算完毕后实体消失,那么未能偿还的债务从此就一笔勾销,对于投资者而言,损失的只是投入的那一部分而已,不会威胁到个人其他财产。

扩展资料

自然人主体资格具有广泛性,即任何人都要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不论其是否愿意,都要受到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自然人也具有主体资格的平等,民法上的平等是机会平等,而不是实质平等。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有平等的民事义务。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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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0-12

民事法律关系上有两大类主体:自然人和法人,其中自然是也叫公民,没有什么可说的,而法人的概念常常被人误解,特别是法人与法人代表之间的关系。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换言说,法人是一种虚拟的实体,而代表法人组织行使权力的人才是平常的自然人。

在我国,法人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会法人和社团法人。

法人与自然人相同,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意义就在于,将组织的责任与个人责任离,从而降低个人承担的风险,避免个人受到损失。

从主体来区分,所有的企业就可以分为自然人企业和法人企业。

自然人企业而言,最终承担企业所有管理职能和经营风险的就是企业的所有人,作为自然人,对于企业的发展负有无限责任(比如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假如当一个企业破产清算时,如果是自然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债务话, 那么他必须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而对于法人企业来说,只要企业的资产全部清算完毕后实体消失,那么未能偿还的债务从此就一笔勾销,对于投资者而言,损失的只是投入的那一部分而已,不会威胁到个人其他财产。

企业法人中又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比如中外合作企业),其中我们最常见的,也是最关注的,就是企业法人中的公司法人。

扩展资料:

新的《公司法》修改意见草案拟交有关部门审议,草案提议:

一个自然人可投资成立1个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万元。这5万元既可是现金,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等作价,现金出资额不低于30%。 

这种形式必须标注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风险有什么不同? 这里主要是多了一层提示风险的考虑。

一人公司资金人员实力有限,是存在交易风险的,法律对此或许会有相关的制度设计来规避这种风险。

比如股东出资的验资更加严格,外部定期的会计审计制度,内部公司机关的一些细节性的特殊规定,不允许一人公司再设立一人公司,不允许股东设立多个一人公司等等。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参考资料:自然人——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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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民事法律关系上有两大类主体:自然人和法人,其中自然是也叫公民,没有什么可说的,而法人的概念常常被人误解,特别是法人与法人代表之间的关系。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换言说,法人是一种虚拟的实体,而代表法人组织行使权力的人才是平常的自然人。
  在我国,法人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会法人和社团法人。
  法人与自然人相同,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意义就在于,将组织的责任与个人责任离,从而降低个人承担的风险,避免个人受到损失。
  从主体来区分,所有的企业就可以分为自然人企业和法人企业。
  自然人企业而言,最终承担企业所有管理职能和经营风险的就是企业的所有人,作为自然人,对于企业的发展负有无限责任(比如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假如当一个企业破产清算时,如果是自然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债务话, 那么他必须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而对于法人企业来说,只要企业的资产全部清算完毕后实体消失,那么未能偿还的债务从此就一笔勾销,对于投资者而言,损失的只是投入的那一部分而已,不会威胁到个人其他财产。
  企业法人中又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比如中外合作企业),其中我们最常见的,也是最关注的,就是企业法人中的公司法人。
第4个回答  2008-12-25
民事法律关系上有两大类主体:自然人和法人,其中自然是也叫公民,没有什么可说的,而法人的概念常常被人误解,特别是法人与法人代表之间的关系。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换言说,法人是一种虚拟的实体,而代表法人组织行使权力的人才是平常的自然人。
在我国,法人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会法人和社团法人。
法人与自然人相同,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意义就在于,将组织的责任与个人责任离,从而降低个人承担的风险,避免个人受到损失。
从主体来区分,所有的企业就可以分为自然人企业和法人企业。
自然人企业而言,最终承担企业所有管理职能和经营风险的就是企业的所有人,作为自然人,对于企业的发展负有无限责任(比如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假如当一个企业破产清算时,如果是自然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债务话, 那么他必须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而对于法人企业来说,只要企业的资产全部清算完毕后实体消失,那么未能偿还的债务从此就一笔勾销,对于投资者而言,损失的只是投入的那一部分而已,不会威胁到个人其他财产。
企业法人中又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比如中外合作企业),其中我们最常见的,也是最关注的,就是企业法人中的公司法人。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不是这样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债务都不会追溯到股东身上的,破产也是以公司的财产来清偿。

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概念你理解对了。

你以个人名义投资,也成不了法人,你投资成立的这个公司才是法人,你最多可以做个法定代表人。但是破产也不用你自己个人拿钱出来。第二种情况也是,破产了也不用以旧公司抵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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