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是否有继承继母婚前财产的权利

1981年生人,我有一个1985年生的妹妹,1991年,母亲带我和妹妹与继父结婚。继父家有一1981年生的哥哥,一1976年生的姐姐。我和继哥哥、姐姐都上了大学,都是家里出的钱,妹妹没上大学。母亲2013年去世,母亲和继父婚前有一套房产。现在房子要拆迁,请问,继父家哥哥、姐姐有没有继承母亲婚前房产的权利?母亲2011年生病,常年与继父生活在一起。继父家哥哥姐姐在生病期间拿出过2万元。这算形成抚养关系吗?

第1个回答  2014-04-22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从你所说,你母亲改嫁,你继哥哥和姐姐还没有成年,双方形成抚养关系,而且你母亲生病期间,他们还拿钱治病,他们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你母亲的财产,同理,将来你继父去世,你也可以继承。追问

我之前看到一个条文,是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这个形成扶养关系是怎么界定的?我母亲抚养继子女成年后,继子女结婚后都自己成家过。怎么体现继子女对我母亲的抚养?他们成家后,我母亲也没有跟他们一起过

追答

最高人民法院1986年《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的精神明确表明,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继子女是对你母亲的赡养而非抚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