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效益不好为由要辞退我,按照新劳动法,我能有多少赔偿?

我是08年3月25日上班的,但直到09年1月18日才跟我签合同,现在老板要辞退我,让回家休息一个月,顺便找找工作,说会给一个月基本工资。这样合法吗?我能拿到代通知金吗?

第1个回答  2009-03-13
1、老板给你一个月的工资相当于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你,这一个月的工资就是你所说的代通知金。
2、老板按上述程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属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法之处有二:
一是,所依照的劳动合同法条款(第四十一条),任何一条都不适用于你,也就是解雇的理由不充分、不合法;
二是,口头通知无效,必须是书面通知,否则你可以视为没有接到通知。
3、老板08年3月用工,09年1月才签劳动合同,也属违法用工行为。
4、老板违法用工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主张的合法权益如下:
一是,违法用工,缓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你的上述合法主张,老板通常不会认可,你只有诉诸劳动仲裁,才能实现你的合法权益。老板不执行仲裁的裁定,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09-03-13
如果老板给你一个月的时间找工作并且给你一个月基本工资就等于是代通知金呀。
你可以另外要求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如果你还觉得不解恨。你可以以单位没有给你签定劳动合同为由,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在08年4月25日至今支付你双倍工资的差额。
以上这些都是《劳动合同法》里面有的,是你的合法权利。但是一般做为劳动者就不要太教真了,和老板协商一下,过得去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09-03-13
你这两句话又点问题了:现在老板要辞退我,让回家休息一个月—————————————————— 一:按你的说法老板没有辞退你的意思,他的意思是放一个月的假,给基本工资。是合法的,
还有你要注意了:让回家休息一个月,和 老板要辞退我 这两句意思完全是不一样的哦 应该不用我多解析力吧
如果老板要辞退你的话,按劳动法你可以获得 二个半月的工资(总计约法的平均工资包含加班费)代通知金也一起的哦 另外还有年休假看休息没有,如果没有休息的话也有的赔
第4个回答  2009-03-13
就是,我也收到了,并同时通知管理员了,但不知怎么还没封他的号!
1、按工作年限给1个月。
2、如前1个月通知就没有,没有提前通知就还要给1个月。
3、年休假要工作1年以上才有。
4、今年签的合同要看老板是不是把你忽悠了,时间如是自08年开始你就挨了,如09年开始的话你还可以要求老板再支付一次08年4月至今的工资。
第5个回答  2009-03-13
上面的获奖是假的,不要信.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