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抵赖自己的签字,在法庭上笔迹能够鉴定出来吗?

民事案件
在我与李平的《补充协议》中写明;“关于XX一事待查清楚后由李平负责解决。”,李平签字认可。现在XX一事已经查清,李平推脱责任,称没在《补充协议》上签过字, 签字是假的,要我起诉他,
一年半前,李平的《补充协议》上签字认可,是我亲眼所见,现在事情到了由李平解决的时候李平抵赖,并且对我扬言说法院有人,要我等着瞧。
请教法律界的高人,这场官司李平的签字可以鉴定出来吗?

第1个回答  2006-06-04
能鉴定出来
第2个回答  2006-06-04
笔迹分析学的基础是以分析人的潜意识,当一个人在写字时,他的一些习惯和内在的心理就会通过潜意识,反映在字里行间,如果一个人刻意去避免,那只能是越描越黑,把自己的问题暴露的更撤底,而机器只是把扫描道的东西与它所存储的信息相对比,然后做出判断,就像我在前面说的要是有人刻意模仿,那机器就会做出错误的判断。
这就像验钞机一样,如果银行的验钞机只以水印来判断钞票的真假,那么造假者们就可以只把水印做的象真的一样,然后去自动提款机上提款了。

笔迹鉴定的步骤和方法
一、分别检验
这是笔迹的鉴定的第一步。其任务是分别发现和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为比较检验提供条件。
分别检验的顺序是:就检验对象而言,是先检验检材笔迹,后检验样本笔迹;就确定笔迹特征而言,先发现和确定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和书面语言特征,后发现和确定书写动作特征。
二、比较检验
比较是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比较检验是笔迹鉴定的一个重要阶段。比较检验阶段的任务,是在分别发现和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特征的基础上,通过核对和比较,进而确定两者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为认定两者是否同一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提供具体的依据。
1)比较时,要坚持可比条件,必须以相同的单字、相同的偏旁部首、相同部位的组成部分,相同的笔画为基础;
2)既要找出两者的相同特征,又要找出两者的不同特征;
3)既要比较明显的特征,也不能忽略那些看来微不足道,实则确有意义的细小特征;
4)要从书写运动的规律性出发,进行比较。
三、综合评断
在比较检验的基础上,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即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是否同一个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并进而作出肯定同一结论或者否定同一结论。
综合评断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如果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能够确定,符合点的总和及其性质问题便可迎刃而解,鉴定结论即不难作出。
笔迹鉴定结构,一般有两种,即肯定同一结论和否定同一结论。前者是肯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同一个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个别案件可能作出推断性的结论。后者是指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是同一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若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相同点与不同点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均占一定比例,则只能作出推断性结论。
笔迹材料是做为笔迹分析的唯一凭据,因此就显得特别重要。如果一个人要做笔迹分析,必须在此之前了解对书写工具和笔迹材料的要求:一、使用的书写工具,最好是钢笔或铅笔,其次是圆珠笔、毛笔。现代社会人们使用毛笔越来越少,毛笔字已经成为了一种书法艺术,所以,一般人的毛笔字不适于做笔迹分析,书法家或是经常用毛笔写字的人,则可以。圆珠笔的笔尖处有一颗微小的金属圆珠,书写时圆珠滚动,油墨从圆珠边渗出留下痕迹。但是由于笔尖过于圆滑,与纸张之间的摩擦力变小,书写者不容易控制,会损失一些笔迹特征的信息,因此使用圆珠笔则会影响笔迹分析结论的准确性。而使用钢笔、铅笔时,就不会有上述问题出现。使用钢笔、铅笔书写的笔迹,其边缘会产生一些毛边,而这些毛边也正是一项重要的笔迹特征。因此,做分析时最好采用以钢笔、铅笔书写的笔迹材料。
二、所采用的笔迹材料最好是书写者平时最习惯、最自然的状态下书写的笔迹,完全不可采用为了做笔迹分析而故意书写的笔迹。例如,工作报告、记录,学习笔记、日记、日常信件及信封等,都是比较好的笔迹分析材料。如能同时提供数年中的各种书写或是同一时期的几份书写就能更好地保证笔迹分析结论的准确性。很多人都学习了第二外国语如英语、德语、法语、日语等,如果是经常书写这些国家的文字就可以用来作笔迹分析,否则就不可以。有些人可以书写多种字体如楷书、隶书、篆书等,以最常书写的为最好,当然,如果几种字体都常写,也可以。复印件、传真不如原件效果好,因为会影响一些笔迹特征的信息如笔迹的毛边、经过复印后会在原来的笔迹上产生一些毛边或失去一些毛边;笔迹的压力也会受到干扰。
三、最好在笔迹材料上署有签名。因为很多时侯书写内容的笔迹和签名都有所不同,而签名包含一些重要的笔迹特征信息——这些信息往往会在书写内容的笔迹中隐藏起来。签名是一个人最为诚实的笔迹,它是书写者的社会地位、自我评价以及自我形象的潜在揭示。例如,当一个人书写内容的笔迹给人以谦逊的印象(笔迹特征:字迹工整,压力重,速度慢。),而他的签名中流露出来的却是极端的自负(笔迹特征:签名花、怪,速度快,有夸张的线条。)时,显然,我们可以断定其个性之中具有根本性的矛盾和冲突。
四、一份要进行分析的笔迹材料要注明年龄和性别。每个人的生理年龄并不一定与他的心理年龄相符,而笔迹中反映出来的是心理年龄。例如,有的人只有二十来岁,可他的笔迹就象四、五十岁的人写出来的那样成熟;而有些四十几岁的人笔迹却如同二十刚出头的年轻人的字迹。性别的说明也很重要,有些男人偏女性化,写出的字也一定具备女性的笔迹特征;有些女人男子气很足,写出的字就很男性化。因此,注明被分析者的年龄和性别,会有助于对其笔迹进行更准确的分析。
五、对书写者的社会文化层次以及文化程度的了解,会更加有利于对他的笔迹进行分析。举例来说,一位科学家或艺术家,他的笔迹特征可能是简单、单纯,象孩童的笔迹似的,但正是这样的笔迹特征反映了他丰富的创造力和孩子般纯净的心灵。
笔迹学认为笔迹中有大概2000种笔迹特征因素。一些特征是不受书写意识控制而改变的,而另一些笔迹特征是容易受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
倾斜度和字体大小是最容易受情绪影响的因素。例如,你非常兴奋或非常生气,你书写的笔迹就会比平时大,字体向右倾斜。如果你很伤心,沮丧或注意力很集中,你的字就会比平时的字体内敛。字体就不再向右倾斜而变的与水平线垂直。
不容易随着情绪变化的笔迹特征,是字体的空间排列和它在书写者纸上的运动。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书写者经历了一次生命中重大事件(如伤残、父母死亡、深爱的人去世),这些事件会给书写者造成人格特征的改变,那么,他所书写的笔迹也会相应的变化。
所以有的笔迹特征改变是暂时性的(如当时情绪的变化),而有些笔迹特征的改变是永久性的(如经历重大遭遇后)。
笔迹线条书写的主动触觉,不是感知外界物质属性的感觉,而是我们制造的习惯性的个性化的感觉。我把书写的主动触觉总括为刚和柔两大特性,二者又衍化出刚柔相济的第三种主动触觉。天地万物非刚即柔,无刚柔则无万物,刚柔相融,则万物变化,姿态纷呈。早在《周易·疏》中,就有“以刚柔体象天地之数”,“刚柔相推,变在其中”之说。可见刚柔是万物性理,刚柔的交互作用,推动了万物的变化。由刚柔体性又导出了
“阴”、“阳”抽象概念。相传伏羲由于“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实践观察,悟出了刚柔阴阳的抽象概念,认定万事万物皆有阴阳刚柔之别。天地有阴阳,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于是,天地相托,日月交替,阴阳相济,刚柔互济,万物生焉。《周易》早就说过:“天地不变,而万物不兴”,“刚柔相推,变在其中。”
《周易》是最初推测自然和人类社会产生变化的哲学著作。其根本思想是“变”,是“化”,是“兴”,是生生不已的运动。这种思想,古人把它赋予了所有的创造物,故万物或刚或柔或刚柔相济,均为动的象征,活的象征,生命的象征。
什么是书写主动触觉的刚、柔呢?我把其规定为:握笔轻、下笔轻,书写速度慢为柔性的书写主动触觉;握笔重、下笔重、书写速度快为刚性的书写主动触觉。
柔性的书写主动触觉反映在笔迹上呈现较曲折的线条;刚性书写主动触觉反映在笔迹上呈现较平直的线条。
由于书写主动触觉的轻与重和徐与疾不同,所形成的笔迹线态也各异,因而引起心理感受也有差别。
大自然中的现象可以给我们理解笔迹线态以启示,飓风中的冰雹、骤雨,划过长空的闪电,会留下视觉中迅疾的直、斜、折线,它给人以刚劲雄强的感受。轻风细雨,鳞鳞微波,会形成细柔的曲线,给人以轻柔悠游的感觉。至于那些习见而又难以捕捉的瞬光线、幻觉线,由于它飘忽不定,瞬息即逝,往往给人以神秘、朦胧、虚幻的感觉。作为人个性心理世界外化形式的主动触觉痕迹记录的笔迹线条形态,自然反映了书写者的个性心理。线条对书写者来说,不只是冷冰冰无表情的形象,而是已被主观参与和沉积了某种特定意念的形象。
笔迹书写的主动触觉又是一种动作思维,对此我称之为笔迹线条动作思维。
我们知道,动作思维是人类智慧的基础,它对人类思维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动作思维促进和加速了人类智慧器官——大脑的进化过程,从而为人类其他高级思维形式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
动作思维对人脑的影响在“手的思维”这种典型的动作思维形式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心理学研究认为,人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同时也是认识的器官。
动作思维的发展,是以图式的建构和发展为基础的。皮亚杰指出:“图式是指动作的结构或组织,这些动作在同样或类似的环境中由于重复而引起迁移或概括。”
动作思维在人类的思维活动中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这表现在,一方面,动作思维的高级形态——操作思维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先决条件。操作思维又叫实践思维,是人有目的的动作保持与外界环境平衡的思维过程。操作思维的是由动作思维发展而来的,虽然在操作思维过程中有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的加入,有过去知识和经验作为中介,因而操作思维是比动作思维高级得多的思维形式。但在用动作表达对事物的认识这一点上,它和动作思维是完全一致的。另一方面,动作思维即使在人类其他思维形式高度发展的情况下仍然发挥着自己特殊的作用,我们分析一个人写字时的思想活动就能发现这一点。写字是人手的肢体动作,对人类来说手是最重要的动作器官,许多高难度的精细动作都是通过手来完成的。皮亚杰认为,思维是动作的内化,即动作对于人的思维形式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广义地讲思维也是一种动作,是发生于脑内的动作即内动作,而发生于人体或体表器官的物理性运动则是外动作狭义的动作。内动作是外动作的内化;非本能的外动作则是内动作的外化。单纯的内动作(思维)不能改变物质世界的状态,内动作(思维)只有通过外化为外动作才能对外部物质世界发生作用,取得主体所追求的效果。
进行无形的智力动作的内部器官,主要是大脑内部神经系统的一系列复杂的用以进行感知、反应、分解、组合、对照、筛选、综合、概括、计算、语言表达等心理活动和思维活动的大脑皮层的各个部位。动作器官的运动,有些是有意识控制的,也有些是在下意识支配下进行的。动作器官在意识和思维的控制下进行运动,达到熟练阶段以后,有关神经信息的通路已牢固地建立起来,这时动作器官的动作也可以在下意识的支配下进行。
作为一般文字线条书写的动作大都是下意识的动作。试验证明,书写时的握笔同其他有目的的操作(包括精确握在内)中的某些原理相同。第一,感受器能灵敏地提供关于所握表面摩擦情况的精确信息。这信息不是来自一种感受器,而是来自指尖皮肤和结缔组织中的全部感受器的总效果。
第二,运动系统利用这个信息在不同表面摩擦情况下产生握力和负载力之间的临界平衡,以提起重量和维持在上提位置。这种握力与负载力的比率总在滑落比率水平之上。
第三,这种握力与负载力的配合是自动出现的.JohanssonBG和westling认为,这种自动性是由于传入信息使预定程序的运动指令被释放出来,而这些运动指令可能是由运动皮层和小脑所发出。众所周知,小脑参与前庭和姿势反射,并参与某些运动的启动。
第四,精确握对力的调整是学会的,因此,在运动指令层所在的回路组构中,包含记忆,包含一种有关高速握与负载力关系以适应摩擦条件的记忆。这种记忆不断定赤了表面上或负载上出现的变化而充实补充。同时来自于手指的皮肤以及其他体感感受器的信息流,有助于控制文字线条书写运动的完成。手指有高密度的感受器,这与它在皮层上的大代表区有关。这个代表区同手指运动肌肉的代表区相对应。在书写时我们应用这种感觉能力来进行文字线条处理。手的这种用途,称之为主动的触。
自杀者的笔迹是否和一般人有什么不同呢?Frederick,C.J.(1968)进行了这方面的调查。他先搜集到一些自杀者自杀前留下的笔迹,并请一些平常人听写相同内容的字条。研究中请求三类评判者:欧洲职业笔迹学家、美国侦探和秘书。结果发现,笔迹学家对自杀者的笔迹识别显著超过机遇水平,而侦探和秘书却没能做到这一点。显然,自杀者的笔迹是能够区分辨别出来的,尤其是对于那些有训练的职业人员。
Ostuni,Francesco(1981)报告的个案研究表明,对书写笔迹的分析能够发现存在个体无意识中的并影响其当前行为的早期的不幸经历。
Kanfer(1947)早已注意到桔核病、癌症和贫血症患者的字迹细弱且笔压失常,比较患者在患病前后的笔迹时,发现患病期间的笔迹显出笔压极轻、笔划欠勾,且有从圆形转变为棱角的倾向。Melcher(1920)也报告了他不仅发现不同人格的书写不同,还发现同一个人在正常状态和酒精作用状态下书写也不相同。可见,若从生理的观点来看,书写行为能够反映书写者的生理状况及身体功能方面的变化。
还有一些研究表明,书写时的用笔压力可以反映书写者的活(vitality)和决断性(assertiveness)(Mendel,1947),以及一个人精力的充沛程度(Hammer,1958;Saudek,1954)。
另外,对于书写在心理病理、心理诊断及心理治疗方面的应用也有过一些研究(immel,D.,&Wertheimer,M.,1966;Super,D.E.,)心理病理讨论的是心理失常者的症状的成因和过程,而心理诊断和心理治疗涉及的是心理测验和测量以及对病人如何治疗和使其康复的方法与步骤。国外的临庆观察及实验可以从笔迹探测患者心理症状的类别,同时也有把书写当作与绘画相同的一种艺术治疗(ArtTherapy)为手段的。
在对脑瘫痪病人的书写笔压方面的研究中,高尚仁(Kao,1981)发现游离症(athetoid)、痉挛症(spastics)患者与正常人在写字时的用力程度都有差别,而且笔压在字中的分布型态也彼此不同。类似的研究对于建立笔迹与书写者心理及生理现象之间的关系,是极有意义的。
艾森克(1948)对神经症和书写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中,一个知名的笔迹学家通过分析短文书写样本,对军队医院中的176名病人的神经症程度在5点最表上打分。所打分数和一系列表明神经症的客观测验的结果显著相关(r=.21),但和精神病学的诊断并不相关。看来,神经症的某些方面是可以在书写中表现出来的,但客观测验的预测要比笔迹学家的分析更快更准确。Lester,D.,&Mclaughlin,S.(1976)从另外的角度也对神经症和书写的关系进行过研究。
Benvenuto,J.(1983)对书写与自尊的关系进行了考察,结果表明,被试的自尊主要表现在正文中小写字母的大小上,签名代表被试的公众形象(publicimage),正文则揭示了他们真实的自我状况。签名和正文的比例失调则表明私下的自我和公开的自我之间的矛盾冲突。
该研究的结果和当前笔迹分析所应用的原理是一致的。
台湾大学心理学系杨国枢、林碧峰(1964)做过中文笔迹和人格的研究,结果表明,字体大小、字的潦草和字的境界这三个因素与内外倾之间存在相关,这种相关又因被试性别的不同而不同:对于大学女生,字体大小和字的境界与内外倾成负相关,字的潦草与内外倾正相关;而大学男生,只有字体大小可能与内外倾有负相关。该研究还表明字体大小、字的潦草、字的境界与神经质、焦虑、智力、攻击需要、条理需要、成就需要都存在一定相关,这种相关又常受性别因素的影响。
香港大学的Chiu,K.M(1982)曾用心理测验测定被试者的人格类别,然后探讨圆珠笔写字时的笔压与书写者的人格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外向型人书写时的笔压较轻,而内向型的人书写笔压较重。Rosenthal,D.A(1978)等人的研究也表明外向和书写存在相关关系。可见,在书写与内外倾之间确实存在一定关系,尽管也有人提出过不同看法(lester,etal,1977),但研究方法的不同很可能导致了结果的不一致。
情绪与书写的关系是重要而有趣的探讨题材。书写是表现性的动作,它会直接受到书写者情绪变化的影响而有不同的发挥。杜妮(1919)在她的研究中发现心境对书写有很大影响,她和另外一名被试每天记下她们的签名,同时简单记录当时的心境和健康情况。这样坚持了四个月之后,杜妮对这些书写的不同特征进行了测量,发现在精力充沛心境良好的“完全的书写运动”增加了,而斜线和直线笔划则不规则地受到情绪状况变化的影响。Belin,C.J.(1981)报告在酒精作用状态下和抑郁状态下的书写存在某些共同特征,包括对空间的不合理使用、缺少决断性等。
笔迹是书写运动的产物,而书写运动是出自于手、进而受人脑支配的。因此,西方心理学家认为笔迹是被传递到手指上的思想和意识,写字时的一笔一划都表达着书写者的性格、气质、情绪和潜能等心理特征。北京大学心理学系陈仲庚先生在《人格心理学》一书中也提到了“笔迹即脑迹”的看法。
笔迹学(Graphology)正是通过观察和分析书写笔迹,对书写者的人格特征从心理学的角度加以推测和解释。它的基本假设是:书写笔迹是人格特征的反映,是思想愿意的投射。事实上,笔迹属于人的一种外显行为,笔迹研究正是从外部的表现来推断人的内部心态。
笔迹学与书写心理学(Psychologyofhandwriting)关系密切,但不完全相同。前者较注重书写产物的分析和研究,而后者更关心书写动作的研究,并使用严格分析的方法,应用各种测量仪器进行精确的观察。香港大学的高尚仁先生在他的书写心理学研究中就是侧重书写者“在书写过程中的精神状态和生理反应”的。实际上,书写动作与书写产物应该说是一致的。近些年来,笔迹学与书写心理学的研究出现了更多交叉的内容,二者相互交融相互渗透,可以说也是这种一致性的体现。
字间距与行间距也有说法
字与字之间,字行与字行之间能表现出一定的疏密特征。
多数人写字,字与字之间保持半个字的间隙,间隔相宜,有的人字间间隙过大,间隔松散;有的人字间间隔小,密集一团。
行间距一般要受格线限制,多数人写于格线之中。距离相称;有的突破格线,或写于格边,或空格书写,或一格写两行,形成过疏或过密的特征。若在没有格线的纸上书写,书写人的行间距离习惯会自然表现出来。有时出现规律性的空字特点,多是书烈军属人的职业表现。
字行与格线的相对位置也有一定习惯。有的写在格线上缘,有的写在格线下缘,有的写于格线正中,有的压格书写,有的不受格线约束任意书写。
从笔迹学的研究对象出发,笔迹学的体系应包括三个部分:书写习惯的基础理论部分;书写习惯的规律特点部分;对于书写习惯规律特点的认识方法部分。
书写习惯的基础理论部分,是运用马列主义哲学、生理学、心理学、解剖学、语言学、文字学有关的原理阐明书写活动的生理机制、书写习惯形成和发展演变的过程,分析书写习惯的特性及其形成的成因。
书写习惯的规律特点部分,是综合运用文字学、书法学、语言学、生理学、心理学、统计学等有关的原理和方法,具体剖析各类笔迹的规律特点及其在构成书写习惯体系中的意义。
对书写习惯规律特点的认识方法部分,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同一认定的系统理论,阐明收取笔迹鉴定样本的策略原则、笔迹鉴定的一般步骤和方法,鉴定伪装笔迹的特殊方法。
上述三个部分的内容构成了笔迹学的完整体系,三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第一部分是笔迹学的基础理论,是这门科学的纲;第二部分是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相结合的部分;第三部分是应用技术部分。

根据思维的内在规律不同,可以分为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就是借助于具体形象所进行的思维。擅长音乐、绘画、写作的人大都属于形象思维,他们的直觉、想象、空间知觉、音乐感觉、综合记忆力强。形象思维发达的书写者的笔迹特点是线条灵动、不连续的笔画多,笔压轻重不一,部分线条比较夸张。
抽象思维又称逻辑性思维,是运用概念,通过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达到了解事物的联系和本质特征的思维活动。抽象思维发达的人精于算计、分析判断、逻辑推理。反映在他们的笔迹中就是笔迹相对朴实、简洁、起笔收笔比较干脆,笔迹流畅有节律,整篇笔迹布局整齐清晰。
书写是一种系统化的行为。它的系统性体现在所用笔的经常性起落。有的人连写几个字才停下笔,而有的人每写一个字就停下笔或每个字的笔画之间都有停笔,对于这种不连笔的笔迹,笔迹学对此的积极解释是书写者具有突发性的、原创性的、知识性的新想法,也可积极地认为不连笔的书写是创新性的表现。而消极的解释是可能书写者有不稳定的倾向,缺乏逻辑和常识。笔迹学家认为不连笔的笔迹是书写的运动经常被干扰的表现,反映出书写者经常有新的想法要进入他的思考,这些思考就象火花一样在书写者的头脑中闪现。
连笔的笔迹反应了书写者是现实的、实际的、对世界具有客观、逻辑的思考,而不连笔的笔迹则反映书写者经常有突然的、奇异的想法和冲动,书写者的思维是非逻辑的,他们经常知道事物的结果但不知道怎样去实现它或利用它。书写水平高的不连笔的笔迹反映书写者有丰富的想象力,有很多创新的思想,能做分析性的思考,思考的内容多半集中在个人心灵的问题上,喜欢独立自主、爱好自由,不喜欢受外界环境的束缚。
笔迹学认为,不连笔的笔迹是书写者的一些新想法经常干扰了他的思维进程。如果这些思考一旦得到解答,书写者的思维就会变得流畅起来,直到下一个新想法或新观点进入思维过程。A笔迹反应了书写者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敏锐的直觉。B笔迹中大多数不连笔的笔迹中夹杂了部分连笔的笔迹,其中不连笔的笔迹反应了书写者有不同寻常的直觉能力;连笔的笔迹反映出书写者的思维又具有逻辑性,具有科学研究的才能。笔迹学研究发现:发明家、画家、探险家、收藏家他们的笔迹多半是不连笔的。
书写运动是个不断运动和停顿的过程,有的人一口气可以连写几个字而不停笔,字与字之间或字中间的笔画是相连的。对于这种连笔的笔迹,笔迹学认为它是书写者逻辑性思维活动的反映,这种逻辑性思维活动是综合、辩证、思考、计算结合在一起的结果。
如果连笔的笔画出现以下情况:连笔的笔画使原来的字迹架构被破坏、有些笔画由于连笔被省略导致不容易被辨认,那么我们从中可以知道书写者不关心细节或事情的准确性。他是不断运动的、不安分的、不满足的,他总是不断地寻求目标,总是怀着好奇心的,总是寻求着下一个刺激的。同时他也是思维敏捷,行动迅速的。A笔迹中一个典型的特点就是笔迹中的连笔很多,由于书写者的速度快使一些笔画被省略,例如“建”“道”两字,反映了书写者思维敏捷、行动迅速的特点,但也反映了书写者不关心细节、做事比较毛躁的性格特点。我们再看B笔迹,该笔迹书写流畅、优美,连笔很多,笔迹的布局美观、合理,反映出书写者思维清晰、流畅,行事有组织、有条理、逻辑性强,做事讲究方式方法,容易与人沟通。
科技工作者的笔迹,一般都具有清晰明了,容易辨认的特点。就像他们擅长逻辑抽象思维一样,他们不习惯形象思维。他们的笔迹与艺术工作者的笔迹截然不同。他们的笔迹注重实用,显得清晰明了,朴实自然,笔画粗细一致,且字体无多大变化,笔画一横一竖清楚明白,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整个字迹没有大起大落的变化,也没有虚张声势的笔画,看他们的字,就像看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平房,朴实、淡雅、灵秀、端庄而严密。
军人的字,一般都笔力贯注,充溢一种力度美。这与他们那英姿勃发,阳刚气盛有关。他们的字不论行、草、楷等字体,都体现一种力。
教师的字一般说来,比较规矩,这与他们在读师范专业时,专门有写字课有关。所以刚从师范毕业参加工作的人,他们的字大都带有一种书法字体特性及美感。有些女教师的字可以说是一丝不苟。在他们当中很少看到长脖子伸腿的不规则的字,也很少看到任意挥毫,胡飞乱舞的字,不论是书写者聪明灵秀,还是个性豪放,他们的字始终带有一定的规范性。
小学老师最明显,中学教师次之,而大学教师则比较随意,他们对字的书写似乎没什么严格要求。
秘书的字迹一般都秀外慧中,灵巧美观。他们往往为写好字而去学习某一种字体,刻苦练习书法,他们的字根据各人性格的不同,而各有千秋。但让人看了他们的字,有种赏心悦目之感。比起工人的字来,他们的字要富有灵气,但也往往含有雕琢或矫揉造作之态。他们的字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不让自己的性格过分暴露。他们的笔迹前后一致,字的布局合理、整洁、美观、讲究整体效应。
圆珠笔(ball-pointpen)
以球珠为笔尖、特制油墨为书写介质的笔。
1888年,美国人J.苏德发明一种装有可滚动的球珠以代替笔尖的工具,用于在皮革上作标记。1938年匈牙利人L.J.比洛设计出在圆管上装一粒钢珠,并在管中装入油墨,用以在印刷排字校样上改正错字的笔,并获专利。这是早期的圆珠笔。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这种笔曾在英国市场上少量出现。1944年美国商人M.雷诺兹将其引入美国,很快得以流行并流向世界各地。1946年前后中国在上海丰华精品厂(今上海丰华圆珠笔厂)开始生

李平抵赖自己的签字,在法庭上笔迹能够鉴定出来吗?
书写人想通过伪装来掩盖自己的笔迹特征是不可能的,包括文检人员自己想掩盖自己的笔迹特征都是不可能的,这在文检案例中都有案可查。笔迹鉴定的过程是一个发现特征和认识特征的过程,鉴定人员要善于发现笔迹中特殊的、稳定的、不受书写人伪装和条件变化影响的特征,以其鉴定经验准确地判断这些特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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