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是否违宪?

单纯从学术方面思考一个法律问题:
《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是否违反《宪法》第四十九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刑法》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的规定,是否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破坏军婚罪属于我国《刑法》范畴,和《宪法》并无关联。

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婚姻自由,但婚姻自由并非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简而言之,婚姻自由指的是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军婚的离婚自由也必须依法而行。其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刑法》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的规定不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首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而《刑法》的该条规定也属于法律规定,因此按照其进行处理并不违反《宪法》规定。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款违法者与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还违反了以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三条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扩展资料

破坏军人婚姻罪的三种情形:

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三、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破坏军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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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8

破坏军婚是刑法调整的范畴,属于犯罪行为。和宪法没有关系。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才叫军婚。

与国家现役军人成婚,是受到国家法律的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扩展资料: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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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9-15
违宪。
上面的答案一直在说照顾特殊群体,对,他们这个群体是特殊,但是凭什么就能有特殊的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5-03
破坏军婚指的是第三者破坏现役军人的婚姻,跟法律面前平等无关的。
保护军婚是为了稳定国防战线,如果国家连这个都做不到,军人还怎么安心保卫国家?!追问

为什么无关?为什么普通人家庭被第三者破坏了,只是违反道德,比如同居,而不是被判刑?第二个问题,保护军人可以,但是是否违反婚姻自由,普通家庭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婚姻,感情破裂了,就能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为什么一旦嫁给军人了,即使是感情破裂了,也不能离婚,难道要守一辈子的活寡?我的问题是是否违反破坏婚姻自由?

追答

按理说破坏婚姻都属于破坏社会秩序,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但是,司法资源是有限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所以有个优先级的问题。如果破坏婚姻达到刑法追诉的条件,也可以自诉追究对方重婚罪等等。
第二个问题,并不是军人配偶提出离婚法院一定会驳回。只是比普通的离婚案件多一道手续,要征求军人的意见,因为客观上军人服役,与家人聚少离多,难免会有人趁虚而入,平心而论,如果你是现役军人,你会希望国家的司法机关怎样处理此类问题呢?
真的感情破裂法庭也会判离的,现役军人如果是普通战士顶多2年,士官多几年,怎么会是一辈子活寡?如果军人提干了,一般够条件家属就随军了,外界干涉介入的风险就小很多了。

追问

你一直在用“人情”这些给我解释他的合理性,请注意我的问题,刑法明文规定,只要明知是军人配偶与其同居的就会被判刑,那么普通的同居是否会被判刑?同居肯定是你情我愿的,这是道德问题,为什么会被入刑,而且是单方面的,公平原则在哪里?我不讨论其合理不合理,我只想知道这样的规定是否违法宪法,因为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军人也应该遵守吧!现役军人,为什么判离就一定要附加条件,这是否体现公平?

追答

说到公平,你觉得军人在边关戍守,和内地歌舞升平之间是否公平?军人是否抱怨过不公平?平等是权利和义务的平等,不是一方只有驻守边关的义务,另一方却有花天酒地的权利。如果双方都未婚同居当然不是问题,但是如果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就是重婚罪,只不过重婚罪是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自己去起诉。而军人还在边关,只能由国家代替他来处理这类事情(破坏军婚)。
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矛盾),法律是指社会的最底线。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道德来调整。
军队是特殊的群体,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使他们维护着这个国家的正常运转;不能把他们和普通公民等量齐观,因为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有根本的不同。如果和军人讲公平,先了解一下军人的付出有多少吧。

追问

我只想知道我提出来的两个法条,从法律的角度是否违反宪法?军人是有特殊的情况,但是有特殊情况的人多的去了,也并不是所有的人歌舞升平,花天酒地,那些生活在最底层,每天累死累活,也不一定生活好的人一样也是特殊的一个群体,我只是在讨论这样的规定是否违反宪法,法律确实不是万能的,但我们学法律的,不是在渴望法律能够变得更强大吗?

追答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公民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这项原则表明,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而不是都享有同样的权利。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婚姻法》和《刑法》都是法律,公民的权利义务来自宪法和法律。貌似没有冲突。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从古至今,军队的稳定到底有多重要,我觉得你还需要继续了解。手握武器的人如果感到崩溃,可不是一般人能够阻挡的。
既然是学术方面的讨论,基本不会得出最终的结论。讨论到此为止,我也很佩服你的钻研精神!希望你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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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2-22
违宪,楼上的有点好笑,自古以来就只有一个国家有破坏军婚罪,其他国家都没有,他们的军人难道就不用打仗了?天天想着造反了?按他的思路我建议推行新法院士被戴绿帽的话会构成破坏学婚罪,因为院士是顶尖技术人才,被戴绿帽的话会大大影响研究进程,而一个院士对国家的作用远超绝大部分军人。特殊人群?谁TM不是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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