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没走人行道被车撞伤该怎么判?

今年2月13日我在回家的途中过马路没走人行横道,被一辆捷达车撞伤,然而他的车撞完我又撞向电线杆,我住院15天出院。然后司机向我索赔修车费,他说他修车花了21600然后还有停车费车损费共计3万多。我在住院共花了1万元,其中他垫付了5000多。你说现在交警该判我占多少责任呢?我该不该赔他说的修车费之类的钱??
还有一点,那就是他说他交警队有认识人,就在前几天他找我要3000块钱,说要帮我去保险公司和交警队走走后门,好让交警队判我百分之二十的责任,因为交警队原来打算判我占百分之六十的责任,但我没钱,这样就和司机我俩说让我们去找保险公司的人走走后门,让他们以后不再查交警的责任,其实也不知道是不是车主和那交警队队员在演双簧。因为他们都是朋友!!这样就可以在我这弄点钱了!!这不车主让我拿钱我没钱拿啊,他就恼羞成怒了说今天和我去交警队签字,然后我去了他说让我占百分之六十的责任,这样我就赔偿人家两万多呢。我是一个外地来大连打工的农民工,在这只有我一个人。能有什么钱啊?我记得当天他撞完我然后有冲出好几米远,但并没有刹车!!我想这就是司机的狡猾之处吧,他怕交警查出来他超速。现在他恼羞成怒了对我骂骂咧咧的,都指着我鼻子对我喊。还对我喊这说要不给他拿钱就上法院起诉我,叫别人抓我,我有人,不管你跑哪里去我都有办法向你家要钱!我看他是欺负外地人!!!
其实我也问了好多人这种修车费之类的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赔,他可能就是想两方面得钱吧,我郁闷,我怎么遇到这样一个人呢?我真的好惨啊!求大家多多给我点意见2009/3/10

第1个回答  2019-02-16
让他找警察处理,直接找你要修理费别理他。。。
第2个回答  2019-06-08

承担80%
行人
承担20%

或者是1,9开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可以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承担的责任不是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即便非机动车方和行人有过错,也只能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而非机动车方和行人无需赔偿机动车的损失。
因此你不应该承担他的修车费;还有即便交警认定你全责,你还可以要求肇事车承担10%到20%的责任呢。

参考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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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9-03-09
听交警的就行了,管他撞完你再去撞什么呢,他还想撞保险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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