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同住人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这个房子承租人是我母亲,我父母08年因我父亲出轨离婚,我父亲户口离婚后也没迁走,之后我父亲又再婚,还生了一个孩子。因为我父亲没有房,离婚后我母亲太善良就同意父亲和他再婚妻子孩子都住在这个房子里,当然我母亲也住在这个房子里。现在我父亲去世了,请问她再婚妻子孩子有居住权吗?我父亲的居住权她母子俩可以继承吗?(她们的户口都不是本市的)

第1个回答  2019-09-18
房屋作为家庭的一项重大财产,是维持家人共同生活的必然需要,国务院房改政策规定,公有住房出售对象是家庭,由此决定购买公有住房后的权属应归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共有。
基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以来所执行的高积累、低消费政策,即工资中不包括住房消费,而是以国家福利的形式将住房无偿分配给职工使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公有住房出售,是将工资中不曾包含的住房消费返还给职工。
房改房同住人也叫原公房共同居住人。
按照上海94方案购买房屋的话,无论产权证上是否有同住人的名字,同住人(或原在公房内有户口的人)都是共同产权人。
若是按照95、96方案的,那同住人在当初购买该公房时应有内部协议《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内部协议应当写清将来产权的归属,内容有主张舔名或放弃,放弃不出资购买的以后也不能主张房屋共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哪些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房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公房的居住权,继承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变更承租人,如果同住人居住条件困难,单位一般会允许同住人继续居住的。关于这一块,有些城市规定,原来的同住人,原则上可以继续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公租房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不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公民只...

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居住权是不能继承的。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名下有房能不能继承公房
公租房是不可以遗嘱继承的。公房的居住权,继承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变更承租人,如果同住人居住条件困难,单位一般会允许同住人继续居住的。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

公租房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不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公民...

公租房有继承权吗
总的来说,因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私有财产才可继承,而公租房属于公有财产,所以是不能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 ...

兄弟名下一套公租房是母亲共同出资买的,母亲去世,母亲一份是遗产吗?
首先搞清楚,是产权房还是公租房。若是产权房,你母亲的那份可以由包括你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若是后者,此房是国家的,不是遗产,个人无法继承。但同住人居住1年以上的,有居住权。

公租房承租人的子女能否继承
公租房承租人的子女无法直接继承公租房。然而,承租权可以依法转移给同住人或其他亲属。公租房本质上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承租人仅享有居住权,并不具有处分权,因此,公租房不能作为个人遗产继承。继承是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转移过程。《民法典》第1122条明确规定,遗产必须是自然人死亡时...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变更承租人的规定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1、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2、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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