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自来水管道坏了由谁负责修理?
现状:今年是2014年,小区为2009年建成的,现在没有物业,我家住在一楼,已有半年时间发现小区空地经常有水,请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采用分段停水的方法检查后,判断是楼房地基里的管道破裂引起,但具体是主管道还是去往住户家的分管道破裂无从得知,水表在个人家里,家里墙面和地面均无水印,应该不是家中管道破裂。现在自来水公司已将阀门关闭,共有6户一楼住户无水,其余住户用水正常,小区空地也不再有积水。与自来水公司交涉管道的修理,得到的答复是自来水公司只负责马路上的主管网,到小区的分支管网,由小区物业或开发商负责,这个小区无物业,开发商答复为过了质保期,不负责修理。通过社区与房管局联系,申请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得到的答复是此维修基金是处理大面积管道损坏,只有6户人家的管道,不能申请。
想问:水表已经到户了,这种情况,管道坏了,应该由谁修理?
由自来水供水企业负责。
法律依据:《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十二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 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合作使用。
扩展资料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
法律依据:《城市供水条例》
第十五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要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应当将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家里用的是插卡的那种水表,算是抄表到户么?
追答我应该在首次回答说过,即便是抄表到户还分为水司收取各家水费还是物业收取,最好的分责就是谁收钱谁负责。这是模糊的分辨,还有一种情况是水司收费并供水到户,但是小区内的管道不维修。因为装表到户是为了计量准确和便于防止大量欠费。有些就维修到户,这些情况都是有一些因素制约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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