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原军人没有得到及时的退伍安置应该找谁的责任?

我是2006年的兵,08年退伍回家后,当地乡政府口头答应给予安置和岗前培训,可是原本在7月15号前报名的,他们到18号才通知我们去报名,去了报不上,现在就在相互推诿,乡政府推教育局,教育局推劳动局,劳动局推镇政府,镇政府推乡政府,搞得我们下一批的都退伍了还没个着落,你说我们农村孩子,一整年没去打工,让他们骗来骗去,还说让我们明年再去报名,,,我们想请教一下,对于这种情况,能不能找讨个说法或者是怎么做能得到解决呢?

第1个回答  2014-04-29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 为了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2)经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四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安置工作的情况设置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或者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设在民政部门,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等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第五条 接收退伍义务兵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规定执行。因气候或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第六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组织接待。 第七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第九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十一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具有同样情况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予以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二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第十三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经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应当允许。但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十五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七条 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七日《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2个回答  2014-04-30
实在没的办法的还不是自己找工作啊~!!!! 政府管的到这么多退伍军人不麻~!! 我还不是退伍回来自己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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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4-29
市退伍安置办

优抚安置什么部门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执行机构是设立在民政部门的“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者“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这些机构是专门处理退役士兵接受和安置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国务院规定,县及县以上级别的政府需要设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这个小组下设的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是核心执行...

复员退伍军人由哪个部门管理
民政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机构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该机构设在民政部门,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受和安置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地方县以上(含县)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定...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负责,是中国县以上人民政府接待安置退伍军人的组织机构。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接待安置退伍军人的工作,落实政策,安排好生产和生活及时制订各种安置政策和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退伍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提出了退伍军人“从哪里...

...退役士兵安置就业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退役军人事务局说不是他的...
退伍军人安置由是当地县以上《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者《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安置,你到民政局找他们,要他们椐《退役土兵安置条例》办理

最新退伍兵安置条例
退伍士兵安置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了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机构,通常称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退役士兵的接收和安置工作。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应设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并下设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

当兵复员后没有及时得到安置,3年后才安排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工龄怎么计算...
当兵复原后 ,只要符合安置条件 ,三年后才安排工作 ,工龄按照当兵的军龄 ,加上中间三年的待业,加上后面安排工作 连续计算工龄 。中间三年未交的职工社保,由军人事务局负责补。

退伍军人安置未上岗强制买断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五八年出生的复员军人,到现在还还没领到补助款,原因是因为漏报了,请问...
怎么办?赶紧去当地的武装部进行申报补救,现在国家有专门的负责退休复员军人的一个部门,你可以去问一下,任何地方都有的

因为高血压退伍军人老兵遗留安置没有落实怎么办?
找当地的武装部或者请求原单位给你开证明信,现在有专门管理退役军人的部门,国家会管你的

我是名城市退伍军人, 回来安置工作应找哪些部门呢》?
http:\/\/www.mop.gov.cn\/Desktop.aspx?PATH=rsbww\/sy\/zhxx\/zcfg\/zyaz 另外,我在给你推荐一个网站,是退役军官网,这里的文件也是非常权威的,还有,《中国人才转业军官》也是最权威的军转安置杂志。是国务院军转办和人事部主办的。这种情况很多,也需要等上一两年,甚至更多。你找的话就按照上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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