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系银行客户经理,因辞职被要求转岗脱密6个月(前期签署过保密协议)。请问附加的保密协议合法

律师您好,本人是银行客户经理,于6月与我行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协议中明确指出如本人所在岗位员工辞职需转岗脱密,为期6个月且如出现请假、病假请客,脱密期需顺延,如个人不接受转岗或银行其他安排,银行有权要求个人赔偿违约金4万元。现本人要辞职,但新东家又不能等我半年到岗,请问,附加的保密协议条款受法律保护吗?如该协议合法,那脱密期间请假需顺延脱密又合法吗?我该如何规避这一要求。另,本人想强制违约,给付违约金,但行里的HR说不要我的钱,必须要我脱密6个月,请问这样做又合法吗?最后,协议中没有明确指出收了违约金是否仍要继续脱密,请问是否交了违约金后该协议就失去效应了。问题比较多,麻烦了,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07-02
你这个保密协议签订的不是严格的意义上的,如果你愿意交违约金,那你就直接离职好嘞,公司后期诉你,你就直接给违约金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