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者被后面超上来(坐着2个人)的电动车钩倒,伤到脑部生命危机,交警当场拘留了肇事电动车,肇事车主(外来打工者)却声称身无分文,只垫了几百医药费,对于一个脑部手术来说根本是杯水车薪,交警部门同时私底下跟我们说只能扣留对方一天24小时然后就只能放人,那因为不是本地人他们很可能一走了之,请问我有办法通过法律手段求助呢?急!
早上交警大队的人过来看过情况了,说这种情况扣留不能超过24小时,现在病人昏迷还在医院,眼看肇事车主下午就要出来了,可能晚上就不在这个城市以后永远消失了,我不敢往坏的地方想,但是我该怎么办?
请问民事诉讼的话如果他们跑了找不到人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