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社保视同交费年限的问题。我爸是河南人,1954年出生,1972年入伍,1980年退伍到地方。复员后,就从事个体户经营,没有进入任何企业或者单位。2005年,也就是我爸51岁那一年,办理了社保帐户,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的,迄今已经交纳了三年社保了。按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交纳满15年也就是2020年才能办理退休。到时候我爸都66岁了。我请问一下,像我爸这种情况,当兵当了八年,也有档案,也有证明,能不能做为视为缴费年限呢?如果可以视为缴费年限,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从1972年到1980年已经交纳8年了,加上从2005年到2008年缴纳的3年,也就是再交纳4年就可以办理退休了?不要粘贴政策,我看了很多,一直没有找到想要的资料,打电话给社保局,里面的人有的说可以有的说不可以,混乱的很。再者这方面有没有国家统一明文规定。如果有的话,最好能说明一下可以办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