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全额提取可以在异地银行提取吗

如题所述

住房公积金能转移到异地,但如果规定的理由就要取出是不可以的,也不能全额取出来。
  1、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可见,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缴纳,个人因工作原因调往外地工作,则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迁移手续,由新工作单位进行进行缴纳。个人不能自行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的支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0-20

异地提取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其中包括异地提取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去公积金中心审核;

    等待提取通知。

第2个回答  2016-01-03
公积金必须在本地取
第3个回答  2016-01-04
建议你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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