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一个月的社保,还能算是应届毕业生身份吗?

本人2019年6月毕业,在实习单位表现良好留下转正,并在单位缴纳了五险一金,但考上了军队文职岗位,该岗位在我报考时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在意料之外笔试面试体检均已过,还可以被录用吗?会不会说我已经不是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了?我的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仍然是保留在学校,还没有转移到现单位,但十分担心因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和缴纳了社保最后努力考上的职位不能录取我了?

第1个回答  2019-07-18
请问您最后入职了吗追问

还没有 现在还在政审阶段

第2个回答  2021-05-06
楼主入职了吗,我现在也面临这个问题想问一下
第3个回答  2020-10-07
一、应届生
1、准应届生
一般同学们只要迈入大四,就算作是准应届生了,已经可以当做应届生对待,可以准备国考以及考研,也可以参加秋招,提前与一些公司签订合同,毕业后直接前往该公司工作。
不过准应届生距离真正的应届生还是有一些差别的,最主要的就是大四的准应届生没有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参加国考以及考研也属于提前“预支”了自己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打个比方,A同学迈入大四后参加了国考,顺利完成了政审体检等环节,只需要等到毕业后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就可以上岗。但不巧的是,A同学因为某些原因,学位证和毕业证暂缓发放(补考不过或触犯学校纪律等),那么很遗憾,A同学是不能去上岗的。
2、应届生
等拿到了毕业证与学位证,大家就算是真正的应届生了,应届生的有效身份为一年,也就是毕业证上的日期加一年,如A同学2019年7月1日拿到毕业证,那么一直到2020年7月1日,该同学都属于应届生。
但如果大家如果在毕业后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那么是不算应届毕业生的,因为对于“应届生”,国考是这样说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也就是说,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那么就算是落实了工作单位,档案和组织关系等也都会移交到公司或当地人才市场保管,那么就不属于应届生了。

复制的中公教育机构的,感觉说的还挺具体的,可以参考一下自己的情况,做个判断,我一开始也是在纠结这个问题。
第4个回答  2020-06-25
最后入职了吗? 受影响了吗?
第5个回答  2020-06-15
楼主最后入职了吗,我也遇到了这个问题,纠结死我了,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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