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年底在集市上不小心把一个75岁老人的脚板压了一下,送到医院照X线,脚趾断了2根骨头,然后一直帮他垫付医疗费,已经一个多月了,花了1W多块钱了,他家里还不满意,因为本身年龄比较大,有糖尿病什么的,现在赖在医院不走,一直要我垫付医药费,我想这样也不是办法,想走法律程序,该赔多少一次性赔清,请问下专家要怎么做?
关键是我爸是公安局的,我们不垫付医药费,他们就找到我爸的单位闹事,还找我爸的领导告状,搞得影响很不好,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人,请问我应该怎么做呢
追答面对这种无赖行为,只能不垫付才有主动权。要知垫付出去,再拿回来就难了。
追问像这种情况一般私了的话要赔多少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