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在中国已经登记结过婚,那么在美国的时候可以再次登记结婚吗(同两个人,理由仅仅是想得到一张美国的结婚证作为爱情见证)。那么
如果合法的话,是不是在中国境内承认中国的结婚证,在美国境内承认美国的结婚证?还是?
会不会以后带来什么法律上的隐患?中国法律上或者美国法律上的?
在第三国(比如澳大利亚)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时,应该拿出哪一份结婚证?
关于孩子方面,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是美国国籍,如果两年之内不回国的话视为自动放弃国籍。那么凭借孩子自己的出生证明,在孩子长大一点时候(比如十岁)还可以再次得回中国国籍吗,当然前提是父母依然保持中国国籍。
美国籍孩子应该得到的美国福利,作为中国国籍的父母可以领取到吗?那如果父母更改为澳大利亚国籍呢?
问题涉及面比较广,感谢大家的回答
在美国登记结婚 准备去拉斯维加斯,不是中国大使馆
所以:我在持有中国结婚证的前提下,再次在美国登记结婚 是完全合法的喽?(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