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用工单位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三个月,可是合同是一年的,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

如题所述

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关于使用期的规定是无效的,根据新的劳动法规定,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适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所以虽然你的合同里写的是三个月,产生纠纷时也只能按照使用期两个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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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06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2个回答  2008-06-06
无效
合同法 规定工作时间低于一年的,适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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