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在无锡羊尖欧特福做营业员做了23天,因为里面太累了(上班时间早上7点到晚上9:30)就不干了,走时候老板说不满一个月工资一分都不给,我表弟进去的时候还跟我表弟签了合同,合同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的,压一个月工资(没用1950不包吃不包住)如果干够一年这一个月工资就给,干部够一年这个月工资就不给,)因为我表弟太小(1997,12,12生的)刚入社会这些他都不懂,现在不干了钱也拿不到,超市里好多年纪小的孩子,在那里老板有好多霸王条款,让着些小孩干的都是重活累活(搬运工一样,超市装修还要出去搬沙子水泥什么的,)因为年纪小出去找不到厂,老板就抓住这些心理才会规定这些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