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要和医院打官司我们受害家属应当怎么做才能让医院赔偿

大家帮帮忙,先谢谢。我同学的父亲去年做过肠堵手术,术后没什么异常,但是现在又是同样的毛病,也是同样的手术,这属于小手术,可手术时间确实行了9个小时,而且病情更加严重,现在在重症监护并下了病危通知,我们认为这是医院过失造成的后果,请问我们应当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你可以要求封存病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赔偿。追问

你好,医院的病历咱能说封存就封存吗,能说的具体些吗?

追答

病人家属有权提出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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