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的毕业生,两个月前与云南省昭通市的一所学校签了三方协议,在此期间我没有再找其他工作。前几天去到昭通报到,觉得环境过于恶劣,自己难以适应,便没有去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他们提出希望解约,但当地教育局不给办任何手续,且违约金高达一万五千元,我想问这么多的违约金合法吗?如果不交违约金,他们有权扣押我的档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