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二、可以参考下四川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如下;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标准:
1、生猪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500头及以上;
2、肉牛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100头及以上;
3、奶牛养殖场:常年存栏量为100头及以上;
4、肉羊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300只及以上;
5、蛋鸡养殖场:常年存栏量为2.5万羽及以上;
6、肉鸡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3.5万羽及以上;
7、肉鸭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3万羽及以上;
8、肉鹅养殖场:常年出栏量为1万羽及以上;
9、家兔养殖场:常年存栏能繁母兔400只及以上。
其他畜禽养殖场(小区)饲养的其他畜种可根据生产特点按照猪当量换算方法参照执行。
扩展资料: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应综合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交通运输、市场环境、自有资本等因素来确定肉鸡的饲养规模。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当多饲养一只肉鸡的销售收入等于这只鸡的饲养成本时,饲养肉鸡的总利润达到最大。根据2011年最新的统计,小规模饲养(300≤Q<1000)的每百只成本利润率最高,为12.16%,中规模饲养(1000≤Q<10000)的每百只利润率为10.94%,而大规模饲养(10000≤Q)的每百只利润率为10.77%。以饲养500只的肉鸡为例,鸡苗费、饲料费等直接投入在为10000元左右(10187.5),不包括厂房等固定资产投入。当然这一规模指标并未考虑所有的因素,但实际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到鸡舍的承载力,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等。由于肉鸡养殖具有一定的生产周期,对于市场供求的反应往往是滞后的,这种滞后会导致肉鸡价格暴涨之后暴跌,依此循环。因此养殖户需要市场供求状况适时调整自己的养殖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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