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持续亏损为由出公告解除我生产管理一职

请问我在一家公司服务11年了,一年前公司更换老板,原老板为小股东。本人做生产管理6年了,现公司以持续亏损为由出公告解除我生产管理一职(合同的职务也是生产管理),调做成本分析工作。事前未予本人协商,请问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我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第1个回答  2013-06-30
已经违法,可以以此解除合同追问

谢 谢!请问我以什么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追答

以违反劳动合同,违法调岗调薪为由

追问

但是他是调岗没有调薪方面的公告。能否约时间与你面谈了。

追答

可以

追问

麻烦你告诉我地址跟电话,具休时间再约,非常感谢!

追答

广州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1580000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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