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是2006年12月去世的,当时我只有16岁,爸爸和继母生了两个孩子,当时继母说要把两个妹妹卖了,还说自己生病只能活5年时间,当时就没有为爸爸遗产的事打官司。现在发现继母还好好的活着,继母欺骗了自己。请问现在想打官司要回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还可以吗?
请问我可以从其他什么反面要回我的权力呢?
可以考虑以析产为由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