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深圳打工的,在宝安31区租房的,我们这里电费1块钱一度,水5.6元一方。我每月大概用50左右度电,2-3方水。请问这种收费合理吗?物价局规定的居民用电是0.68元/度。 居民用水是阶梯收费,用量越大就越贵,0-22立方是1.95元/立方,23-30立方是2.8元/立方,31立方米以上部分是3.5元/立方。另外还有污水处理费,0.25元/立方。以上是本人查到的,怎么到我们这都长这么多了,大家还觉得合理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