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05-12-25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国已有超过70%的公房卖给了职工个人。从2000年起开始实行的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居民购房积极性,到2000年底,全国商品房销售中,个人购房已占到80%以上。随着住房商品化、产权私有化的发展,在一个小区,甚至在一栋大楼里,都会存在很多不同的分散产权,这种产权分散、产权私有的状况。对过去传统的房屋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了保持一个小区整体的环境风貌,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单位受全体业主的委托行使管理职权,同时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业主一方面接受了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也要为此支付相应的费用,这就是比较通俗的物业管理理念。
严格来说,物业管理是指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机构,受业主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合同,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的维修养护技术,以经营方式进行管理,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经济的全方位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物业管理是一种经营型、企业化的管理,实行有偿服务,并通过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使各类房屋及其附属的配套设施的管理走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