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税系统海关手册核销时余料结转报关单录入问题

我公司是东莞一外资企业,每次海关手册核销时,都会有余料结转的报关单,一份从要核销的手册里转出(打印的是出口报关单),另一份是转入(打印的是进口报关单),当地国税局的处理方法是,只在出口退税系统录入进口的那份,出口的那份则不作处理,只放在核销资料里一起上交.如此在会计账面上就会和退税系统有这一部份的差额出现.请问各地的操作方法是否一样?

手册核销时,在免抵退系统第一步中的,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中,有一项叫结转料件,它是进料手册合同履行完后,未使用完的并结转至其它手册的进口料件金,也就是从旧的转入新合同手册的进口报关单,应录入在这,不是录入到第一步中的,进口料件明细录入中去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08
转入报关单跟进口同样做法,转出部分在合同核销时,结转余料那块录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