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者是否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获得双倍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该条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倍赔偿”条款。

除非是恶意造假,故意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否则的话即使是知假买假也应该得到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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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7
我认为,不可以,王海打假值得提倡,但争议挺多,打官司败诉范例也不少。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是“消费者”,如果为了获得双倍赔偿而去“知假买假”,从法律意义上讲就不是“消费者”,而是经营者。所以,不能获得双倍赔偿。这也是王海打假败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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