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本人签字,可不是本人拿着去的,是令一个人拿着去,这能成立吗?

如题所述

只要是当事人(债务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经他人传告,当然可以成立。谁拿着去,去哪里,法院吗?这不影响,当事人不出面一切委托律师的官司,也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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