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骑摩托车与一辆农用拖拉机相撞,夜行,他的车没灯,在一个右转弯处相撞,路窄,他的车基本占满路,车箱是往外加宽的,我爸已让路到最边上无地方再让了,交警判定双方责任,我爸的摩托车废掉,已被交警扣下,对方的车完好没被扣。事故造成我爸左小腿骨折,1住院治疗花费11000元,2出院后还要吃药打消炎针,3各种营养补养,4来回接送,5误工,6护理,7日后再入院拆除骨内固定板等都产生很多费用,还有以后的康复程度也很难料定,伤残等级还没鉴定,目前对方对这事态度极为恶劣,想懒帐。对于产生费用方面,我该如何写清单,起诉书该如何写~~~~~~~~~
些天交警写了一份拟定书,大概这样《···事故背景介照···由某某 一次性 支付4500元给我爸作为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摩托车修理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某某支付4500给我爸后,此案告决》 之前某某已经(3)次共支付了3600元,我想知道这3600元是否包含在这4500元里面,(我爸当天去喝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