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已出来,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责,对方不配合来签字,怎么办?交警能否单方面把我的车放出来。如果我们也单方面把车要出来,对方是否可以去告我们违法,我们要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警方会走责任方鉴定,需要15天。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效力,责任书的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即,签字只是代表当事人签收,不签字不会影响它作为证据的效力。
一、处理方式:
出了事故认定书之后,不管对方是否拒签,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都是生效的。此时一般处理如下:
1、可以先主动与对方联系协调赔偿事宜,说明利害关系,争取达成赔偿协议。
2、如果对方不予理会或者达不成协议,可以直接拿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般都会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赔偿责任。
二、关于提车:
出具认定书之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需要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所以不必担心违法,是合法的要求。
此外,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一般不超过40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15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一般20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扣车期限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六十二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扩展资料:
事故认定书下不来的原因一般是:
1、事故双方答不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2、有受伤者的,伤者仍在治疗当中。
3、事故现场已被破坏,无法采得有效的证据来进行裁决而还在调查之中。
当遇到(1、3)种情况时,责任双方应尽快达成协议、积极提供有效的证据共同配合交管部门作出裁决。发生(2)时只有待伤这完全康复后,再行处理。肇事车辆在没有重大伤亡事故时,应该放行,但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应扣留在交管部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