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这样一件事:我是超生子女,在我出生至今国家没有分田地给我,父母及哥哥.姐姐当时分到了田地,后来姐姐出嫁了,父母把姐姐的那份田分给了我,并且已从新立户。现在我户口所在地已拆迁,拆迁款在土地这一块我却只能拿一份(一个人是一份)的一半、父母拿两份、哥哥拿一份半(因为哥儿时分有一份田),这种做法合法吗?难到超生子女不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