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辞职后档案怎么处理

大学毕业后去了一家国企工作,档案就存放在公司,现在辞职了,公司把档案也退给我了,那现在要把档案放在那?
还有就是找的新工作是私企,不能接收档案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国家对档案的管理有明确规定,档案不能自己保管,必须交单位或社会机构保管。换句话说,单位这么做违规,一般情况下,没有接收单位开出的档案接收函,单位不能将档案交到个人手里。

你现在可以自己委托当地的人才市场保管档案,缴纳保管费,每个月10-20元左右。

你也可以让单位出具委托协议,将你的档案放在人事局或者劳动局。这个你要先了解清楚这两个局是否接受你的档案,或者按照他们的要求办理档案存放手续。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拓展资料:

一般地,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叫做"中",秦汉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文书"、"文案"、"案牍"、"案卷"、"簿书",清代以后多用"档案",现统一称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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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18
一般是找你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接收。
可以打市级的人才市场电话咨询,一般都是免费接收保存,流程也相对简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3-06
如果你下一份工作也是国企,档案可以调转,如果私企,档案就无所谓了,单位会给存放到人才市场
第4个回答  2013-03-06
放在人才中心,有托管的。再说,新私企有主管人事的呀,你问他们这个档案该如何解决。
我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是第二学历,原单位不入档,现在的私企的人事帮我送到人事局入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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