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儿,下面只有一个弟弟,就我们姐弟俩。现在父母要把财产过户给我弟弟,依据法律儿女都享有继承权,所以我没同意。现在的情况是我父母要求我去签一个字,因为只有我签了字才能把财产全部过继给我弟弟,如果不签的话只要交给公家一笔钱也能不通过我就过继给我弟弟,我想问一下我所签的这个字是不是就代表我放弃了财产的继承权利?
另外我们本地的习俗是财产传儿不传女,如果打官司的话那么到底是习俗服从于法律还是法律应考虑本地习俗?因为财产比较大,我爸妈说可以给我6W,但是我心里不是很平衡。所以我想让我弟弟写一份保证书,内容就是即便我拿了这6W元,以后赡养老人的费用也均由我弟弟出钱支付,这份保证书要在第三方的公证下写完,那么这份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法律中也同时规定儿女有共同赡养老人的义务。
这些年我弟弟不在家,所以父母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照顾,因为老人重男轻女的思想所以即便我对他们俩再好父母还是不愿让我和弟弟平均继承财产,我弟弟也不愿意把财产让出一部分给我,所以请教各位律师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