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月底离职公司应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需个人支付?

我是在七月十九号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说我未做到月底,需要个人支付所有的社保及公积金,在工资里面扣除。可能我当月工资只够缴纳这些费用所以这个月的工资没有发。但是直到今天我七月份的公积金还没有到帐,医保卡也被冻结,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是在进公司领第二个月开始交社保的,做了十五个月一共交了十三个月社保,最后一月工资没发

第1个回答  2015-10-21
企业不合法。可以要求企业足额缴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属于强制性。如果企业有违反,该企业员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13-09-15
合理,有些公司财务上,社保基金是在月前扣除的,按这样讲你是还应该付钱的,补足19号以后的12天的社保差额,实际上是公司亏了,因为这个月的社保财务上它已经交了,呵呵,很多公司都是这么做的,例如有些公司开出优越条件,员工入职就为员工缴纳社保等,就像你付房租一样,。只是要提醒的是,调集原社保缴纳证明,以用于后续工作时再续交社保
第3个回答  2013-09-18
公司的做法违反规定。与公司交涉,如果不成,申请仲裁解决。事先去查一下社保费和公积金缴纳的最后结果。

做了十五个月一共交了十三个月社保,最后一月工资没发。十五个月应该缴纳十五个月社保,凭证据,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不会拒绝。同样,工作十五个月应该支付十五个月的工资,单位也不会拒绝。

在七月十九号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单位批准你七月十九号办理,那么单位应该继续支付单位承担的社保费部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