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会计问题,A公司为发行主体,现并入目标公司B,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评估值并入A的合并报表,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假设B公司除固定资产外无其他项目增值。B公司201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已经使用6年)账面:原值100,累计折旧60,残值率0,使用年限10。基准日,评估值为120。那么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照120元入账,而2011年该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如何计提?我的意见是,评估师重新评定剩余使用年限,然后在合并报表中按照评估值计提折旧。求解答,谢谢
固定资产增值不会产生商誉。但是计算商誉的时候需要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值。
商誉=购买成本 - 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题中,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300,因固定资产增值50,所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50。
所以商誉=购买成本350-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50*80%=70。
扩展资料: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率╳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2。
年折旧额=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最后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预计净残值)÷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二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残值后的净额平均分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