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拆迁回迁住户应当得到的费用。
第二处拆迁,拆迁单位应给予你安置费,直至回迁。
如果他们不给你,其行为违法,你完全可以拒绝。
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追问谢谢,可是他们说我们的户口在第一处房子那,第二处房子只有房产证,大队压根没把我们的资料给拆迁办,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对吗
追答这种作法是错误的。
追问那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
那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
追答找乡镇人民政府和拆迁管理部门。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可是就当时给了18个月,现在18个月满了别人拿双倍的,我家却被告知没有
追答去居委会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