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火急!!!领证后办婚礼仪式的开销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我领证后办的婚礼仪式,当时家里条件不好,我与妻子承诺仪式后偿还父母为我们借钱筹办的婚礼钱6万元,结婚不到一年,妻子要离婚,之前我们共同承诺的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分文未还,现在她起诉离婚,1,我想弄明白这6万元婚礼钱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2,我有电话录音,她默认当初承诺的共同还债情况,我胜算几何?

第1个回答  2013-03-10
你所说的这个债务,符合以下第九条的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12
如果要算这么细的话,我觉得离离也不远了
第3个回答  2013-03-10
http://baike.baidu.com/view/1378366.htm 这里解释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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