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一点疑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第二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请问“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何理解?减轻到什么程度?是

第1个回答  2013-03-08
就是说,机动车一方一开始就是100%的责任。然后再根据非机动车、行人一方的违章情况,酌情减少。从100%减少到90、80……,最终可以减少到1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08
减轻到只赔偿行人医药费,那些精神损失费什么的都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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