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发文的时候漏了一点内容,结果导致单位损失1500元,现在领导要我个人出钱补偿,请问我应该支付这笔钱吗?
补充一下,我们单位发文我负责拟写文件,拟好后要给领导审核,领导审核通过我才能发的。这样是不是说就算赔偿也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啊?
这个不是有意为之,因为类似的文件发了很多了,只有这一个地区情况不同,并且领导只和我们市场部讲了那个地区的情况没有跟我说,我不懂所以就拿原来的文件改了一下就给领导审核然后发文的。我感觉很冤。
我并不是在乎这1500块钱,而是觉得本来那个地区的情况领导就没有跟我说清楚,让我发文结果除了问题又全让我承担,钱是小事,但是觉得冤。
我们的文件不需要领导签字,但是文件的结尾那里注明了我是编录,领导校对。
追答还是那句话,你赔了吧,虽然领导是有责任校对的。
我觉得,领导是因为放心你的“人”才没有认真核对的,你觉得呢?
嗯,刚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