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是什么?

如题所述

  从行政处罚的现状看,当场收缴罚款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对罚款情况很难监督,出现滥罚款、罚款不给收据以及罚款被截留、挪用、贪污等现象,影响 了廉政建设和执法队伍的形象,为了有效地抑制这种现象,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的制度。但这并不等于要完全取消当场收缴罚款的制 度,在有些情况下,由于违法案件和违法当事人的特殊性,当场收缴罚款还是必要的,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因素的考虑:一是当场收缴罚款能够节省行政执法成本费 用;二是当场收缴罚款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行政机关和金融机构不必要的负担,同时也方便当事人;三是存在一些当场必须收缴罚款的情形,主要是指流动性 大、身份不易确认的违法人员,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所以,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在几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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