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5-09-09
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符合起诉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诉讼时效从撤诉对应的起诉当日(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解答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