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栋商品房是当时集资建的,所以没有物业管理部门,这几天楼最顶层的水管坏了,水一直往下面流,搞得整层住户门口的台阶都是水.都好久了,前几天也是本楼的一个住户说请水厂的人来修向每户收了三百元所谓的维修费,我正想我们这些住户没有理由出这个钱,应该是自来水厂负责的吧,怎么还要我们出钱请他们来修,应该是他们免费来修才是~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了~知道的朋友能给个正确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