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残疾证和军人保障卡是退役军人必须持有的吗?

军人保障卡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存储军队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和后勤业务信息,实现供应保障身份确认等的专用智能卡,具有持卡发薪、持卡消费、持卡就医、持卡供装等多项业务功能,是我军军人保障模式的一项历史性变革。第二代军人保障卡将于2017年10月10日起将开展试点工作。军人保障卡分二种 解放军部队军人保障卡 和 武警部队军人保障卡军人残疾证是代表军人残疾等级

《残疾军人证》和《军人保障卡》是并不是所有退役军人必须持有的,只有直接从部队退休的、并且不是地方民政部门接受安置的残疾军人才要同时持有的。《残疾军人证》(编码还是原部队22位的)是部队退休的残疾军人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各种优待的重要国家证件,而《军人保障卡》则是其到部队系统医院就医享受公费医疗的唯一凭据。

对于已经退役的、已经有地方民政部门接收安置的残疾军人来讲,持有的是地方民政部门发放的10位编码的《残疾军人证》,就医就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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