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是小轿车对方的是电瓶车,我是小转弯正常行驶,对方本应该是大转弯.但他偏偏小转弯直撞我的车门,警察说是他的全责,交警说我们的责任占80%,对方用脚刹车导致脚面骨裂,一个月后对方上班了.我们打电话催他去处理这件事情.他都说没有时间.过了一年他把我们给起诉了,说他是十级伤残要14万补偿金!本来是休息了一个月,确说休息了四个月!请问我还可以翻案吗?赢的几率有多大?如果败诉的话我需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吗?
既然过了一年,那么已经超过了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你们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撤诉。
如果法院不同意让对方撤诉,则注意让对方对自己的主张逐一举证(用凭证证明)证明是事实存在,且是那次事故造成。注意对凭证日期、内容进行审核。由于涉及交强险逾期理赔,建议让保险公司参与诉讼。
第二项无异议情况下,接受法院裁定。
我们从始至终都在联系他去处理,室,他不去,最后还把我们起诉了!现在判决书下来说是让我们拉入4500块钱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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