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搜身违法吗?

本人朋友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因没拿篮子 买了米和零食 拿不下 就将2根火腿肠放入口袋中 可是付款的时候忘记付款(价格共不到3元) ,门口的报警器并未响起 可是在刚走出报警器2米的时候 一名声称超市防损员的男士 拦住了我们 说有人举报他偷了超市2根火腿肠 并在我们没反应过来的时候 就翻我们的衣服口袋 将口袋里面的现金 手机 以及忘记付款的火腿肠一并拿出 带入了超市的仓库 我们东西被拿走了 只能跟着去仓库接受审问 不听我们解释 要报警或私了 私了的现金是2000元 一根火腿肠一千元 并强迫我们签署事情经过属实的证明 全部为那位声称防损员的男士手写 我们怎么解释都不行 只能被迫签下了所谓的属实证明 , 仓库的防损员一直逼着我们说要报警 我们都是大学学生 解释说没钱 说真不是故意的 他就是不信 一直吓我们说要报警 我们被逼无奈
留下手机抵押 并且答应那个人说第二天下午6点之前送来钱
那个人一开始说是2000 后来减到1000 请问我们应该不应该给这个钱?
请如果报警了我们的解释有用吗?
如果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胜算有多少?急需答案 谢谢了 在线等

第1个回答  2015-06-27
百分之百的胜算,你告诉他侵犯了你的人身自由权,而且对与造成的不良影响,也侵犯了名誉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获得精神赔偿。
第2个回答  2013-08-26
是违法的,超市不能搜顾客的身.也不具有处法权.
在我国,任何个人和机关都不能强制搜身和罚款.(除执法机关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超市侵犯了您的正当权益,在法律上可以胜诉.
如果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您可以先找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节.
第3个回答  2013-08-26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超市人员的行为性质是什么?可以认定为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限制,而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才可以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作出限制。因此,根据刑法,民法通则等基本法律的规定:只有公安,检察,监狱,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符合法律程序的限制,搜查。 超市的行为违法,这一点毫无疑问。至于你的行为,即便是有意盗窃,也不会很重,一般是治安拘留。对于超市的非法搜身行为,可以到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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