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的档案都是保存在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民政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托管保存。
部队有专用的干部档案室和士兵档案室,档案管理和实力统计很早就开始实行专业化、系统化管理,查阅、使用、交接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且每半年统计上报一次。军人档案在服役期间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当退役之后,需要先向所在组织申请档案调回,被批准后档案就会被转到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退役士兵档案管理规定
(1)档案存放要设置档案室,必须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丢失。
(2)安置部门需要调转的档案,需出具商调函。调出档案需有对方安置部门的商调函,经调出单位同意后,由调出的安置部门邮寄或送达。调入档案需经调入的安置部门同意后,向调出档案的安置部门发出商调函。同城区内调转档案要由档案管理人员亲自办理,其它地区要通过机要部门办理,不受理个人自带的档案。寄交档案要密封并加盖密封专用章。接收调转的档案要作好登记、签收。
(3)接收单位办理接收手续、借阅退役士兵档案的,必须由该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介绍信,由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
(4)退役士兵档案材料个人不得借阅,更不能随便抽取、加放其它材料。
(5)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可借用本人《入党志愿书》,待办理完后及时放入档案。
参考资料
退伍军人档案交由哪里保存呢?.中国襄阳政府网[引用时间201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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