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司法鉴定,请问司法鉴定人应为几人?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为什么和我有关的两份司法鉴定书的鉴定人都为两人,而且鉴定结论都是依据被鉴定人的自述和眼见来定的.鉴定人没有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难道我们国家的法规就如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