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山东人,在江苏徐州地界被车撞伤的,所以事故处理是在江苏徐州进行的。
现在朋友已经伤愈出院,伤残鉴定报告已经出来,正在准备跟事故的另一方谈赔偿问题。
我的疑问
1.伤残补偿里赔偿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按照当地城镇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另一个按照当地农民年均纯收入,这两个标准赔偿的数额是不一样的。这两个标准应该怎么区分呢?我朋友虽然生活在农村,但是户口是非农业, 是否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呢?如果适用于“农民年均纯收入”理由是什么?
2. 事故因为是在异地处理的,赔偿的标准是按照户口所在地的赔偿标准,还是事发地的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