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需要交纳个物业维修基金

所购房产为三十几万,但是房产公司表示在交房时需要交纳九千多的物业维修基金,请问这是什么费用?人都未住,还没开始装修等等,就要交物业维修基金吗???

第1个回答  2013-07-14
物业维修基金是政府强制缴纳的,是为以后小区房屋大修理储存的备用款,你所说的房产公司的收费标准是不对的,房屋维修基金是按照房款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二计算缴纳的。
房屋交房的时候一般是要求你缴纳办证的相关费用,
契税:第一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按照房款发票的百分之一。90-140的按照百分之一点五,140以上的按照百分之三。
第二套住房和商业房契税都是按照百分之三
物业维修基金按照房款发票的百分之二
房产证80和土地证工本费160
商业房房产证120和土地证工本费1000
测绘费1.36元/平方,商业房2.04元/平方。
工本费测绘费只是山东淄博的收费标准,具体地区可能有差异,但是差异不大。
第2个回答  2013-07-14
1、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内外屋面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楼内存车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专项维修资金只有在建筑工程保修期满后才能使用。其使用程序是:由业主委员会申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收取的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
第3个回答  2013-07-14
这是业主交纳的,为以后的维护先交纳的费用,我以前也教过
第4个回答  2013-07-14
住宅的物业基金是百分之一点五. 他收百分之三有点过份了.
第5个回答  2013-07-14
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设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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