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先讲下整个纠纷发生的过程。我是刚毕业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6月13号我进入某公司,办理了入职手续,入职表上的大致内容就是个人信息,但公司未给我签订试用合同。7月6号,我申请辞职,公司主管未同意离职,要求我再工作一周才同意离职。但是当时有另一家公司通知我我7月8号去报到,所以7号我再次跟主管沟通必须辞职,8号那天不能再去上班。主管当时回复说行,知道了。从6月13号到7月7号我一共为这个公司工作了二十多天,离开公司后薪资一直被公司扣压着。7月12号晚我再次打电话主管,主管告知我未办理离职手续,需办理离职手续才能拿到工资,而在这之前没去公司上班报到,按旷工处理,需每天扣除100块钱,而当初主管跟我口头约定的薪资也就只有60元/天。我想问下公司的处理办法这是否合法合理。我该如何处置。